沈金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技工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收悉,现将涉及财政工作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研究技工院校第4学年以上学生免学费、助学金、生均拨款等政策,实现所有学制学生财政支持全覆盖的建议
(一)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政策实施情况
目前,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的政策范围是: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中央财政按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的测算标准与地方分档按比例分担。截至2020年底,免学费人数约占全日制中职学校(包括技工学校)在校生的94%。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的政策范围是: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200亿元,比上年增加12亿元,增长6.5%。
(二) 支持建立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有关情况
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提高办学质量,2014年,财政部会同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财教〔2014〕352号),要求2017年各地高等职业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当不低于12000元,中央财政对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深化办学模式改革的省份给予综合奖补。2015年,财政部、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财教〔2015〕448号),要求省级要统筹推动本地区全面建立完善公办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目前,各地均已出台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各地高等职业院校年生均拨款水平均不低于12000元。中央财政通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支持各地不断完善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水平。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相关资金277亿元,比上年增加20亿元,增长7.7%。上述两文件明确提出,地方是建立完善中高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责任主体,省级要统筹推动本地区全面建立完善公办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动态调整生均拨款等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满足技工院校发展需要。
据了解,2019年重庆印发了《重庆市公办技师学院第四及以上学年全日制学生生均经费补助办法》(渝财教〔2019〕100号),对公办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第四及以上学年的全日制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补助生均经费。对普通中职学校举办的五年一贯制、3+2等班级学生,享受的中职免学费、生均公用经费等财政补助政策均为三年,三年后进入高职阶段注册的高职学生,缴纳学杂费,可按规定享受高职学生资助政策,财政部门按高职院校的学籍人数核定相应的生均定额补助。需要说明的是,建议中提到的重庆公办中职学校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是生均拨款标准中不含人员经费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口径较小。生均教育经费中人员待遇占比较大,而经济发达省份的人员经费标准较高,相关数据可比性较弱。
为进一步支持技工院校高质量发展,财政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结合代表建议,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政策研究,论证按学制制定财政支持政策的可行性,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投入机制。
二、关于进一步提高中职学校免学费标准,扩大助学金资助范围的建议
近年来,中央财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调整完善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加大中等职业教育投入力度。一是经国务院批准,2010年秋季学期和2012年秋季学期,中央财政先后两次扩大免学费政策范围:将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所有农村学生纳入免学费范围。其中,第一、二学年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第三学年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不足部分由财政按照不高于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50%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适当补助学校。二是2014年进一步调整中职免学费政策:将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50%的补助比例,调整为所有三年级享受免学费学生;将民办学校三年级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实现了公办民办同等待遇。三是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由年生均1500元提高到2000元。四是2019年明确中职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各地可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使特殊困难学生可以享受更高档资助。五是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将民族地区学校全部就读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纳入免学费范围。2012-2021年,中央财政共安排中职免学费、国家助学金1572亿元,其中,2021年比2012年增长了54%,有力的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为适应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需要,财政部将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结合代表提出的建议,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适时研究调整完善资助标准、覆盖比例等学生资助政策。
三、关于对地方财政投入给予教育督导,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的建议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级财政坚持把教育作为国家战略性投入予以优先保障和重点投入,保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努力实现“两个只增不减”,即: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这为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一般不低于4%提供了前提保障。据统计,2020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42891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为4.22%,自2012年以来连续九年保持在4%以上。2021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15.28%,为一般公共预算的第一大支出。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80%在地方。近几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国家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过去财政教育投入高速增长的经济环境和政策条件都发生了变化。财政部会同教育部进一步加强对各地财政教育投入的动态监测,通过约谈、通报等方式,不断推动地方政府落实教育投入责任。一是建立健全财政教育投入月报、教育经费统计季报制度,加强对各省份财政教育投入的动态监测,及时发现教育支出预算执行中的问题,会同教育部对个别省份开展通报和约谈工作,督促各地落实财政教育投入责任。二是将教育财政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落实情况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指标体系,加大问责力度。
为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2020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加强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定期开展督导评价工作。重点督导评价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教育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办学标准执行、教育投入落实和经费管理、教师编制待遇、教育扶贫和重大教育工程项目实施等情况”。并通过完善报告制度、规范反馈制度、强化整改制度、健全复查制度、落实激励制度、严肃约谈制度、建立通报制度、压实问责制度等八大举措,推动建立“全领域、全口径、全支撑、全保障”的教育督导新体系。
为实现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财政部将会同教育部等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督导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健全完善符合各阶段特点规律的投入机制和拨款制度体系,完善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财 政 部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