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785号建议的答复

  • 【法规文号】财预函〔2021〕第 51 号
  • 【法规类别】预算管理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1年6月25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1年6月25日
关联知识
青海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大三江源地区国家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政策差别化支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是我国最主要的水源地和全国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关系全国生态战略安全和长远发展。贵团提到的青海生态环境脆弱、基础设施薄弱以及民生水平不高,确实是客观存在的情况。近年来,财政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的部署要求,结合财力状况加大对青海省转移支付资金补助力度,由青海省结合本地实际,在政策框架内,按规定统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加大对三江源地区生态保护修复的支持力度,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一是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2021年,中央财政下达青海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46.18亿元,同比增长18%,有力助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二是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等一般性转移支付。2021年,中央财政已下达青海省均衡性转移支付493.33亿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63.6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8%、17.4%。三是专项转移支付。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青海省林业草原转移支付32亿元,用于支持天然林保护全覆盖、退耕还林还草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和防沙治沙,完善生态护林员政策,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和野生动物保护等,强化森林草原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支持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等。此外,“十三五”期间,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81.06亿元,支持青海省实施重点生态工程,有效改善了青海省自然生态质量。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继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青海省做好三江源地区生态环境保护。
 
  二、关于加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江源地区、青海藏区在内的偏远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为推动相关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中央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支持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将三江源生态保护和修复作为重点任务纳入“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同时,发展改革委目前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
 
  二是支持三江源地区水利工程建设。“十三五”期间,累计安排中央水利投资54.95亿元,支持黄河干流防洪工程、国庆水库、萨呼腾水库、拉西瓦灌溉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2021年,安排水利发展资金14.82亿元,支持青海省实施防汛抗旱提升工程,开展小型水库建设、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等水利建设工作,资金分配对包括青海省42个脱贫县和7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在内的老少边穷等地区予以倾斜支持。水利发展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切块下达到省,青海省可统筹用于加大对三江源地区水利建设工作的支持力度。
 
  三是支持青海省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提出的网络覆盖目标,在电信普遍服务试点中,共支持青海省3287个行政村光纤宽带网络和3075个4G基站建设,中央财政补贴共计超过11亿元,基础电信企业投资超过25亿元。截至目前,青海省行政村通光纤以及4G覆盖率均达100%。
 
  四是支持青海省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能源资源开发加大,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清洁能源快速发展,并通过青海至河南特高压直流工程向外输送清洁电力。目前青海省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超过90%,新能源装机占比超过60%,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五是支持青海省重大水利工程立项建设。目前,引黄济宁工程可研已完成技术审查,正在按程序推进前期工作,初步考虑将共和盆地及其外围水资源配置工程、柴达木盆地水资源配置工程列入“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六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央财政高度重视青海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在测算分配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2021年,安排青海省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21亿元。
 
  三、关于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
 
  中央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三江源国家公园试点工作,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支持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重点用于自然生态系统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配套基础设施、保护监测设施建设等。考虑到三江源地处高海拔地区,生态系统稳定性较差,开展大规模项目建设可能对园内脆弱的生态系统造成影响,下一步,将重点推动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指导青海省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的原则,全面落实《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规划》,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促进三江源地区生态质量整体改善。二是健全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目前,已印发《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鼓励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相关省份建立跨省及省内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中央财政在资金投入上予以支持。三是指导青海省加大政策资金统筹力度,按照《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和《总体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大三江源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力度,增强三江源国家公园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预算司  010-68551416
 
  财  政  部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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