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320号建议的答复

  • 【法规文号】财农函〔2021〕第 39 号
  • 【法规类别】农业财务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1年6月28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1年6月28日
关联知识
莫小峰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广西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广西支持力度的建议
 
  长期以来,中央财政高度重视民族地区的发展,在政策和资金投入上予以倾斜支持。一是2000年设立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对广西等民族自治地方予以支持。近年来,中央财政进一步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对少数民族占比大、少数民族种类多、人口较少民族分布丰富地区的支持力度。2021年中央财政下达广西民族地区转移支付133.24亿元,比上年增加8.79亿元,总量位居全国前列。二是通过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持续加大对广西脱贫攻坚的投入力度。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优化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当年安排广西98.92亿元,资金总量位居全国前列。
 
  二、关于完善资金分配测算因素的建议
 
  支持少数民族发展是衔接资金重要任务之一。2021年,财政部会同国家民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将民族自治地方人口、少数民族人口比例、边境县数、边境人口等作为分配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主要测算因素。当年分配广西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6.12亿元,比2020年增长7.2%,是全国平均增幅的2倍。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国家民委根据民族工作和乡村振兴重点任务,适时调整分配测算指标,积极支持包括广西在内的民族地区发展。
 
  三、关于广西11个县享受“三区三州”政策的建议
 
  脱贫攻坚期内,中央财政一直把“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作为支持重点。脱贫攻坚结束后,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有关精神,在脱贫攻坚期内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支持的相关转移支付,在过渡期逐步调整优化为倾斜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2021年,衔接资金在分配测算时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了倾斜支持,在面上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同时,单独测算安排131.81亿元,其中,安排广西16亿元。如果您提到的11个县按程序被确定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广西可统筹做好对本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支持。
 
  下一步,财政部将按照中央有关精神,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完善财政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政策体系,研究细化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010-68551450
 
  财  政  部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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