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305号提案的答复

  • 【法规文号】财金函〔2021〕第 97 号
  • 【法规类别】金融财务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1年8月13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1年8月13日
关联知识
羊风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推进天然橡胶两个保险政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保持天然橡胶“保险+期货”和“价格收入保险”政策稳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农业保险与期货等金融工具联动。2019年,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财金〔2019〕102号),明确提出鼓励探索开展“农业保险+”,推进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权)等金融工具联动,扩大“保险+期货”试点。
 
  您所提的关于“保持天然橡胶‘保险+期货’和‘价格收入保险’政策稳定不缺”的建议,对于保障广大胶农收益具有重要意义。为了稳定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有关部门指导商品期货交易所在全国26个省(区、市)开展了584个“保险+期货”试点项目,74家期货公司与18家保险公司合作参与,涉及天然橡胶、白糖、棉花等品种。一是开展基差收购模式,探索“订单+保险+期货”。自2018年起,为降低购销环节风险,有关部门指导交易所开展了基于“保险+期货”主模式的基差收购附加模式,收胶企业与胶民以“期货价格+基差”的定价方式签订收胶合同,胶民在点价期内参考期货盘面价格择机点价完成售胶。2018年以来,共有2家龙头橡胶企业参与基差收购,累计向参保胶农收购天然橡胶4.77万吨。二是开展价格收入保险,形成收入与价格双保障。自2010年起,财政部将天然橡胶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为广大胶农规避和化解台风等灾害风险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支持地方开展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是对橡胶树风灾种植保险的有益补充。2020年,全国天然橡胶保险产品为广大胶农提供了159.16亿元风险保障,同比增长32.30%;全年累计为2.89万户受灾胶农支付赔款8.01亿元,同比增长19.55%,有力保障了受灾胶农扩大再生产。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积极推进对天然橡胶等战略物资保险保障的研究,鼓励和指导保险机构创新开发更多天然橡胶保险品种,保持天然橡胶“保险+期货”和“价格收入保险”政策稳定不缺,满足胶农多层次的保险需求。
 
  二、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
 
  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天然橡胶保险的保费补贴力度,支持防范化解橡胶生产风险,保障胶农收入。一是物化成本保险。自2010年起,财政部即将天然橡胶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补贴比例为40%,对胶农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的生产损失给予一定补偿。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云南、海南等省份和单位天然橡胶保险保费补贴19299万元,同比增长5.66%。二是地方特色险种。2019年,财政部在海南等10个省份开展了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的以奖代补试点,支持试点省份自主自愿选择不超过2个特色险种申请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补贴比例为中西部和东北地区30%、东部地区25%。在中央支持下,海南省将天然橡胶价格指数保险纳入了中央财政奖补政策支持范围。2020年,财政部进一步扩大奖补政策实施范围,并将试点品种由2个增加至3个。相关省份可自主探索开展天然橡胶价格保险、收入保险等险种,并申请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支持,以进一步提高橡胶保险保障水平,提升胶农应对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动风险的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在地方自主开展、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加大对天然橡胶保险的支持力度,努力实现“愿保尽保”,充分发挥农业保险风险防范作用,更好地稳定胶农收入,支持橡胶生产。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金融司 010-68551078
 
  财政部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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