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同意北京外交人员免税商店陕西分店及监管仓库迁址的复函

  • 【法规文号】署监函〔2021〕第 59 号
  • 【法规类别】海关规范性文件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21年3月10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1年3月10日
关联知识
  你部《关于北京外交人员免税商店陕西分店申请迁址的函》(外服函〔2021〕8号)收悉。经研究,并经西安海关实地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同意北京外交人员免税商店陕西分店经营场所和监管仓库迁址,即搬迁至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1号生产力大厦三层,面积300平方米。
 
  变更后的免税商店经营场所、监管仓库应当经海关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免税品入、出库等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2号)及海关其他有关规定。
 
  特此复函。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