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关于暂停进口立陶宛原木的通知

  • 【法规文号】动植函〔2022〕第 12 号
  • 【法规类别】综合类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22年2月25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2年2月25日
关联知识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近期,青岛、南京等海关多次从进口立陶宛原木中检出云杉树蜂Sirex noctilio、密点墨天牛Monochamus impluviatus、樟子松木蠹象Pissodes validirostris等检疫性有害生物。为防止有害生物传入,保护我国农林业生产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等相关规定,兹决定暂停立陶宛原木进口。相关情况已事先向立陶宛主管部门通报。
 
  各海关自2022年2月26日起暂停受理立陶宛原木报关,并及时将上述情况通知辖区内进口企业。
 
  特此通知。
 
  动植司
  2022年2月25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