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印发《2022年度海关总署立法计划》的通知

  • 【法规文号】署法发〔2022〕第 21 号
  • 【法规类别】其他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22年2月28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2年2月28日
关联知识
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院校,总署各部门:
 
  《2022年度海关总署立法计划》于2022年2月28日经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有关部门深刻认识完善海关法律规范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立法计划,进一步提升海关法治建设水平。
 
  特此通知。
 
  海关总署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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