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的公告

  • 【法规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1〕第 2 号
  • 【法规类别】地方法规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21年7月30日
  • 【法规级次】市级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1年8月1日
关联知识
  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公布,第51号修正)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公布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是指拟追缴税款1000万元以上并拟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
 
  本公告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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