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废止《山西省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 【法规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21〕第 2 号
  • 【法规类别】地方法规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21年3月10日
  • 【法规级次】省级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1年3月10日
关联知识
  为切实保护市场主体权益、依法依规推动纳税信用体系的高质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决定废止《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山西省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2015年第6号,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修改)。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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