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继续延长疫情期间分运行李有关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

  • 【法规文号】署监函〔2022〕第 78 号
  • 【法规类别】海关法规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22年5月27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2年5月27日
关联知识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妥善解决新冠肺炎疫情给进出境人员办理分运行李海关手续带来的实际困难,落实国家“六稳”和“六保”政策措施,总署先后印发《海关总署关于受疫情影响的进出境人员分运行李海关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监函〔2020〕258号)、《海关总署关于继续实施疫情期间分运行李有关政策的通知》(署监函〔2020〕353号),对有关分运行李进出境手续予以特事特办,并明确相关便利政策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因近期国际疫情仍持续发展,进出境人员对上述政策仍有实际需求,总署决定继续实施上述政策至2022年12月31日。目前已运抵并积压在口岸的分运行李均可按政策要求办理通关手续。
 
  特此通知。
 
  海关总署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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