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 【法规类别】地方法规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22年6月30日
  • 【法规级次】市级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2年7月1日
关联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市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为单位的也可以按季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申报缴纳。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按次申报缴纳存在困难的,也可以按年申报缴纳。
 
  本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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