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工作的公告

  • 【法规类别】地方法规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21年9月26日
  • 【法规级次】省级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1年9月26日
关联知识
  根据《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鄂财税发〔2018〕21号)规定和放管服改革及“一网通办”相关要求,为做好2021年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经省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
 
  二、网上申报程序
 
  (一)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平台已开启网上受理认定,经省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 (http://zwfw.hubei.gov.cn/),在“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事项中,点击“在线申请”,提交电子申报材料(流程详见附件)。
 
  (二)2021年度免税资格认定工作全部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不再接受纸质申请。申报主体在线申请提交成功后,由财政部门会同税务部门审核认定。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到今年10月31日24时,逾期平台不再受理。省财政、税务部门在申报截止日后30个工作日内联合发布认定名单。
 
  三、申报要求
 
  (一)具体申报资料按照《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鄂财税发〔2018〕21号)第四条规定执行,其中申请报告可不提供,申请表格须加盖公章。
 
  (二)申报资料在“湖北政务服务网”—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报界面均有参考式样,为保证文本规范性,请申报单位下载空表按样填写完毕后扫描为PDF格式上传。
 
  (三)税务机关应做好政策宣传和网上申报辅导工作,审核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及时反馈网上申报受理信息,指导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按期顺利申报。
 
  联系电话:
 
  省财政厅法规税政处 027—67818528
 
  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027—87322165
 
  认定平台服务电话 13419660061(程琪)
 
 
  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1年9月26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