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评估指标评价标准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办会〔2022〕第 20 号
  • 【法规类别】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2年6月20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2年6月20日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财会〔2022〕12号,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根据《办法》第十六条“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评估指标具体评分标准由财政部另行制定”的规定,我们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评估指标评价标准,现予印发,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办公厅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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