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延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 【法规类别】地方法规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22年3月31日
  • 【法规级次】省级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2年3月31日
关联知识
  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促进退役士兵创业创新,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转发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甘财税法〔2019〕17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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