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做好服务外包产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 【法规文号】商办服贸函〔2022〕第 183 号
  • 【法规类别】部令公告
  • 【法规来源】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22年7月15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2年7月15日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各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商务主管部门、教育厅(教委、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有关用人单位:
 
  服务外包产业是知识密集型现代服务业,是吸纳就业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领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助推服务外包企业加大引才育才力度,吸纳更多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专项招聘活动。积极参与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举办的服务外包企业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组织服务外包企业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24365校园招聘服务”、中国公共招聘网、“就业在线”平台专题页面上免费发布招聘信息,便利高校毕业生浏览查询和投递简历。
 
  二、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完善高校毕业生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体系,提供贯通校内外学习工作各阶段、就业创业全过程的配套服务,为毕业生在服务外包领域就业创业提供指导和服务保障。
 
  三、拓展校企合作。搭建高等院校、服务外包企业、行业协会、培训机构等之间的交流平台,组织服务外包企业和高校共同参与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合作开展定向人才培养、就业实习基地建设,联合开展线上线下宣讲会、双选会,加深高校毕业生对服务外包产业和企业的了解,鼓励和引导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外包领域就业。
 
  四、鼓励吸纳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服务外包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支持。
 
  五、实施见习计划。积极组织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和青年参加服务外包企业见习,为就业积累实践经验。积极动员服务外包企业为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按规定给予见习补贴支持。
 
  六、支持创新创业。对在服务外包领域创业、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及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加强就业培训,利用现有财政资金渠道继续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展新增高校毕业生从业人员就业培训。支持办好服务外包领域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服务外包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作为,把握时间节点,统筹实施推进,确保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8月底前取得实效。对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取得积极成效的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将在2022年综合评价中予以考虑。8月31日前,请各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商务主管部门牵头,于每周五12:00前将工作最新进展情况和组织招聘会、培训、新增就业岗位等相关数据报送商务部。其他有关单位工作进展及建议亦请及时上报。
 
  联系方式:
 
  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 谢宜真
 
  电话:010-65197104
 
  邮箱:xieyizhen@mofcom.gov.cn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吴行
 
  电话:010-66097865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 范淼
 
  电话:010-8420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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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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