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部分市县2022年8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 【法规文号】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通告〔2022〕第 11 号
  • 【法规类别】地方法规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22年8月24日
  • 【法规级次】省级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2年8月24日
关联知识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配合做好当地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统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申报纳税等事宜,现将延长我省部分市县2022年8月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三亚、儋州(含洋浦)、琼海、万宁、临高、澄迈、陵水、乐东、东方等九个市县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将2022年8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8月31日。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8月31日前办理申报纳税仍有困难的,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海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22年8月24日
 
  相关内容
 
关于延长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2022年8月份申报缴款期限的通告
 
  为全力配合做好我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缴费人办理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申报缴款工作,海南省总工会决定,将我省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2022年8月份(费款所属期为7月份)的申报缴款期限延长至9月20日。特此通告。
 
  海南省总工会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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