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 【法规文号】津财税政〔2021〕第 11 号
  • 【法规类别】地方法规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21年6月2日
  • 【法规级次】市级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1年6月2日
关联知识
各区财政局、各区税务局、第三、第四税务分局、纳税服务中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税政〔2019〕1号)的有关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市新媒体协会等18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其中,天津市新媒体协会等11家单位有效期自2020年度起5年内有效,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等7家单位有效期自2021年度起5年内有效。
 
  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手续。
 
  附件:2021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二批)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1年6月2日
 
  附件
 
2021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二批)
 
  一、免税资格自2020年度起有效的单位
 
  1.天津市新媒体协会
 
  2.天津市企业联合创业促进会
 
  3.天津环渤海金融研究院
 
  4.天津市山东宁津商会
 
  5.天津市安徽亳州商会
 
  6.天津市供热协会
 
  7.天津科技大学天津校友会
 
  8.天津市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9.天津环渤海金融业联合会
 
  10.天津市菜市场经营服务行业协会
 
  11.天津市益众医学事业发展基金会
 
  二、免税资格自2021年度起有效的单位
 
  1.中国氯碱工业协会
 
  2.中国电源学会
 
  3.天津市竞技二打一扑克运动协会
 
  4.天津市福老基金会
 
  5.天津市企业诚信协会
 
  6.天津北方新金融研究院.
 
  7.天津市金色海河公益服务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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