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首批城市公示

  • 【法规类别】工作通知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2年9月21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2年9月21日
关联知识
  根据《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支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的通知》(财建〔2022〕219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的通知》(交办规划〔2022〕34号),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近期组织开展了2022年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竞争性评审工作。根据竞争性评审结果,前15个城市进入2022年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范围,名单如下(按照行政区划排序):
 
2022年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名单
 
  现将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1日—2022年9月29日。如有意见,请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联系电话:010-65293473、010-61965331;
 
  传  真:010-65293473。
 
  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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