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库〔2022〕第 31 号
  • 【法规类别】国库管理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2年9月2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2年9月2日
关联知识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适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需要,财政部对《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目录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执行中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财政部国库司反馈,联系电话:010-68552389。《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修订情况对照表,请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
 
 
  财 政 部
  2022年9月2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