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落实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

  • 【法规文号】皖税函〔2022〕第 73 号
  • 【法规类别】地方法规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22年3月28日
  • 【法规级次】省级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2年3月28日
关联知识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更好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根据税务总局《关于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税总纳服函〔2022〕24号)要求,结合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统称“纳税人”)需求,省税务局推出了“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第二批25条便民举措,制定了工作任务安排表(见附件),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要加强部署。各单位要将“春风行动”第二批25条举措与第一批94条举措同等对待、同步推进,与优化营商环境、纳税人满意度、效能提升行动等重点工作统筹安排,确保已推出的举措落实落地、见行见效。对于税务总局层面的行动举措,要结合实际,从抓落实角度积极推进任务落地;对于试点单位的行动举措,可根据税务总局安排,适时推进。
 
  二、要密切协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落实机制,安排联络员,做好行动举措的提醒督办、数据报送、提炼总结等工作。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共同推进行动举措按时按质推进。各级纳税服务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工作统筹协调,结合督察检查、明察暗访、工作调研等,开展“春风行动”跟踪问效。
 
  三、要持续改进。各单位要结合座谈走访、问卷调查、需求征集等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广泛征求纳税人、行业协会、税务体验师的意见建议,倾听纳税人心声。要深入贯彻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把人民群众的呼声、市场主体的需求作为第一信号,建立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站在纳税人的立场,持续改进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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