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启(厦门)能源有限公司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的公示

  • 【法规类别】工作通知
  • 【法规来源】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4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2年10月24日
关联知识
  根据《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条件和程序》(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46号,下称第46号公告)的规定,我部对瑞启(厦门)能源有限公司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的材料进行了审核。
 
  经审核,瑞启(厦门)能源有限公司符合第46号公告的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4日-11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1月4日前以个人(或企业)实名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联系电话:010-65197740
 
  传 真:010-65197434
 
  邮 箱: liqian76@mofcom.gov.cn
 
  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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