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名单公示

  • 【法规类别】农业财务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2年5月9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2年5月9日
关联知识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2〕6号)要求,我部组织开展了2022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评估工作。经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和政策性综合评价等程序,根据评估结果择优提出拟开展2022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的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9日—5月13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并提供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010-68554503   传真:010-68551451
 
  附件:2022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名单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2022年5月9日
 

 

2022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名单
  省份   试点地区
  北京市   通州区
  河北省   南皮县
  山西省   介休市
  内蒙古自治区   鄂托克前旗
  吉林省   梨树县
  浙江省   嘉善县
  福建省   华安县
  江西省   安远县
  山东省   龙口市
  湖南省   平江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   巴马瑶族自治县
  四川省   青神县
  云南省   蒙自市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