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延长部分地区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 【法规文号】湘税函〔2022〕第 168 号
  • 【法规类别】地方法规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31日
  • 【法规级次】省级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2年10月31日
关联知识
国家税务总局邵阳、怀化市税务局:
 
  为支持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便利纳税人统筹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经省局研究决定,邵阳市全市,怀化市鹤城区、经开区、中方县范围内纳税人(含怀化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 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限由2022年10月31日延长至2022年11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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