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树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辽宁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支持力度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分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充分考虑各地财政实力、债务风险、项目需求等因素。辽宁省区位优势突出,项目储备较多,一直是支持的重点。2022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下达辽宁省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330亿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和支持。
下一步,财政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测算后续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时,充分考虑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财力状况、债务风险、项目需求等情况,继续积极予以支持。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预算司 010-68552587
财 政 部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