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642号建议的答复

  • 【法规文号】财建函〔2022〕第 54 号
  • 【法规类别】经济建设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2年6月20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2年6月20日
关联知识
王润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中央加大对山西省海绵城市建设补贴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重要指示精神,“十三五”以来,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启动实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一是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利用海绵理念系统解决城市积水内涝问题,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的同时节约了建设成本;二是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秉持“低影响开发”理念,系统布局海绵化工程,改善城市环境的同时提升了城市宜居性;三是海绵城市建设的新理念、新需求,带动了雨水收集、净化、利用等方面一批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在人工智能、在线监测、物联网、云计算方面形成一批新的技术应用。推动了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拉动了有效投资;四是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吸引了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促进了投融资模式创新,确保城市建设长期可持续。此外,不少地方开展了省级海绵城市示范,进一步扩大了海绵城市的影响力。
 
  近年来,山西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在“十四五”期间启动新一轮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分批确定了部分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特色突出的城市开展典型示范,并对中西部地区城市给予倾斜支持。在竞争性选拔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山西省基础条件等情况,分批将山西长治市、晋城市纳入“十四五”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中央财政按规定安排山西省共计20亿元专项补助资金,并将分年度拨付到位。同时,长治市作为第一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2021年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为A,也充分体现了有关部门、专家对山西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认可。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进一步加大对山西的支持力度,指导山西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推动长治市、晋城市等示范城市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力争通过几年的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山西省内主要城市建成区基本完成海绵化改造,排水防涝能力显著提升,城市重点易涝点基本消除,城市环境明显改善,地下空间建设更加完善。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大力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经济建设司投资处 010-61965363
 
  财  政  部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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