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继新等6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肉牛补贴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展肉牛养殖业对推动实现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丰富老百姓“菜篮子”产品具有重要意义。你们提出的有关建议,对我们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具有积极参考价值。
一、关于加大肉牛养殖业扶持补贴力度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积极推进肉牛产业发展。一是支持基础母牛扩群提质。2022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内蒙古等省份,选择产业基础相对较好的肉牛养殖大县开展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采取“先增后补、见犊补母”的方式对饲养基础母牛的养殖场(户)给予适当补助,补助品种包括地方黄牛品种、经国家审定的肉牛培育品种和批准引进的肉牛品种,进一步调动母牛养殖积极性,增强架子牛供应保障能力,促进国内肉牛产业发展。二是支持实施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政策。中央财政通过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对各省(区、市)和生猪(牛羊)调出大县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管理坚持“引导生产、多调多奖、责权对等、注重绩效”的原则,其中拨付到县的奖励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用于支持本县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内蒙古自治区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2.59亿元,其中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2.37亿元。三是支持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支持内蒙古等主要草原牧区省份,对项目区内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肉牛养殖场(户)给予适当补助,促进牧区肉牛等畜牧良种推广。
你们提出的有关建议在现行政策中已有较好体现。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指导地方按规定择优确定基础母牛扩群提质行动实施范围,落实好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等政策,同时进一步加强经验总结,积极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我国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将肉牛基础母牛保险和奶牛保险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
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有关方面不断健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四梁八柱”,加强政策引导,强化服务保障,在保障农户收益、增强农业防灾减损能力、服务保障国家农业安全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按照“中央发展大宗,地方发展特色”的原则,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由最初的种植业5个,扩大至种、养、林3大类16个品种,基本覆盖了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主要大宗农产品。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更好发挥农业保险对肉牛等特色养殖业的风险保障作用,财政部会同银保监会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一是鼓励创新保险产品。2020年,财政部出台《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公开遴选确定承保机构过程中,对于承保机构在当地首创的农业保险产品,可给予首创承保机构不少于3年的创新保护期,保护期内由首创承保机构独家经营。二是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地方优势特色。从2019年起,开展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支持地方按规定自主选择品种申请中央财政补贴。2021年12月,财政部修订出台《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将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资金切块分配至地方,支持有意愿的地方结合当地农业保险发展需要和工作实际,自主自愿决定纳入奖补支持范围的险种。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333.45亿元,较上年增长16.8%,为1.88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4.78万亿元,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引导和使用效果放大143倍。其中,安排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资金24.07亿元,较上年增长100.5%。
你们提出的相关建议中,奶牛保险已在中央财政补贴险种范围之内,肉牛基础母牛保险属于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支持范围,各地可结合地方实际自主选择补贴品种。下一步,我部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农业保险发展力度,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动农业保险工作提质增效。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010-68554189
财 政 部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