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938号(财税金融类130号)提案答复的函

  • 【法规文号】财金函〔2022〕第 51 号
  • 【法规类别】金融财务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2年7月4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2年7月4日
关联知识
颜明等8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成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银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持续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
 
  正如你们所言,目前中小企业的确面临着新增融资困难、财务可持续难度大等问题。上述问题出现的原因,主要是中小企业普遍存在抵押担保弱、信誉等级低等情况,金融机构出于贷款风险的考虑,往往更愿将信贷资源投向风险抵御能力较强的大型企业。对此,相关部门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和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等有关决策部署,抓实政策引领,通过明确监管考核目标,加强监测督促,加大转贷款力度,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等方式,持续推动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融资担保机构、保险、基金等在内的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
 
  二、近年来,各类银行机构立足职能定位,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信贷支持
 
  根据银保监会统计情况,截至2021年底,各类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近50万亿元,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9万亿元,比2020年末增长25%,高于我国金融行业贷款平均增速14个百分点;惠及小微企业户数3358万户,同比增加近785万户。从政策性银行支持情况看,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均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机构体系和人员队伍,通过直接发放贷款、转贷款等方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初步统计,国家开发银行2021年发放中小微企业转贷款2355亿元,年末余额2597亿元;中国进出口银行2021年末支持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8166亿元,直接支持中小微企业2364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21年发放中小微企业贷款16518亿元,年末贷款余额56308亿元。
 
  三、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新设政策性银行专门支持中小企业的可行性作进一步论证
 
  近几年,多位两会代表和委员提出了设立专门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的建议和提案,我们也会同相关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初步考虑,新设一家政策性银行往往需配备大量的专业人员、设立营业网点,所需时间较长、成本较高,也容易产生与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交叉和分工协调等问题。对此,财政部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深入研究,结合现有政策性银行的支持效果、存在的问题、中小企业发展特点等,就是否需要新设政策性银行做进一步论证。同时,财政部也将继续引导现有政策性银行结合各自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保障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金融司 010-68554274
 
  财政部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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