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248号(财税金融类218号)提案答复的函

  • 【法规文号】财金函〔2022〕第 38 号
  • 【法规类别】金融财务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2年6月10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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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光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恳请支持提高贵州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补贴比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关于加大对贵州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提高补贴比例等方面建议,对于稳定贵州农户收益,服务保障粮食安全具有积极意义。自2007年起,财政部将贵州纳入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并不断加大支持力度。2007-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贵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合计约29亿元,年均增长约16%。根据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实际情况,我们多次修订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不断优化差异化的补贴比例体系,突出综合绩效评价正向激励作用。2021年12月新修订的《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一是提高中央财政对贵州种植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以粮食作物等种植业保险为例,目前中央财政对贵州等中西部地区保费补贴比例由40%提高至45%,进一步减轻地方财政支出压力。二是构建综合绩效评价体系。目前农业保险综合绩效评价指标包括财政履职尽责、承保机构管理、工作绩效3个一级指标,资金管理、风险控制、业务规范等9个二级指标,以及决策部署落实、预算安排、信息共享、理赔兑现率等28个三级指标,体现全生命周期绩效目标管理,突出正向激励和结果运用。我们将会同贵州有关方面,综合考虑贵州保费补贴管理、减少灾害损失、基层服务水平等助力乡村振兴方面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开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并以此作为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资金的分配依据。
 
  下一步,财政部将持续加大农业保险发展力度,更好发挥农业保险机制性工具作用。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金融司 010-68551078
 
  财政部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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