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11月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 【法规类别】地方法规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1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2年11月11日
关联知识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规定,适应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实际需要,现将延长我省2022年11月纳税申报期限情况通告如下:
 
  一、11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11月30日。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在2022年11月30日前办理申报纳税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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