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进口抗艾滋病病毒药物税收问题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税〔2002〕第 160 号
  • 【法规类别】进出口税收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02年10月15日
  • 【法规效力】全文失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2年1月1日
关联知识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8号)要求,本法规全文失效。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免征进口抗艾滋病病毒药物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具体免税的药物清单和金额,见《进口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名录》(附件1)和《五年免税进口艾滋病抗病毒药物额度》(附件2)。海关凭卫生部发放的进口抗艾滋病病毒药物的有关证明办理免税手续。
 
  请通知各海关执行。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二○○二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1:
进口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名录
序号
药品名称
申  报
公司名称
公司所在国
生产所在国
   
商品名
     
1
甲磺酸沙奎那韦
   
罗氏公司
瑞士
瑞士
2
拉米夫定
        
葛兰素
英国
英国
3
拉米夫定口服液
益平维
葛兰素
英国
英国
4
拉米夫定片
益平维
葛兰素
英国
英国
5
拉米夫定片
贺普丁
葛兰素
英国
英国
6
利托那韦胶囊
爱治威
阿伯特
美国
美国
7
硫酸茚地那韦胶囊
佳息患
默沙东
美国
美国
8
奈韦拉平
维乐命
勃林格殷格翰
美国
美国
9
奈韦拉平片
维乐命
勃林格殷格翰
德国
德国
10
齐多夫定/
双汰芝
葛兰素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拉米夫定片
       
11
齐多夫定
立妥威
威康
英国
英国
12
沙奎那韦
 
 
葛兰素威康
英国
德国
13
司坦夫定胶囊
赛瑞特
百时美施贵宝
美国
美国
14
依非韦伦
施多宁
杜邦
美国
美国
15
利托那韦
爱治威
阿伯特
美国
美国
16
洛匹那韦/
  
阿伯特
美国
美国
 
利托那韦口服液
       
17
洛匹那韦/
  
阿伯特
美国
美国
 
利托那韦软胶囊
       
18
奈维拉平片
       
阮伯西
印度
印度
 
附件2:
五年免税进口艾滋病抗病毒药物额度
年   份
额度(万美元)
2002年
2000
2003年
8000
2004年
6000
2005年
4000
2006年
3000
合   计
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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