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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1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法规类别】
地方法规
【法规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8日
【法规效力】
现行有效
【法规级次】
中央
【重要级别】
重要
【执行日期】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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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北京市疫情发展仍处于较快时期,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现将延长2022年1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2022年1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12月26日(星期一)。
二、对受疫情影响12月26日前无法按月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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