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以下简称试点示范)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2015年5月,国务院批准在北京率先实施综合试点,此后连续批复3轮试点方案。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上宣布,支持北京打造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2021年4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4省市开展试点,形成了“1+4”的试点示范格局。
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试点示范省市围绕方案目标任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开展差异化探索,创新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持续向全国复制推广。此次我部商有关部门,选取部分示范性强、实用性好、市场主体反映积极的创新举措,提炼形成8项最佳实践案例,现印发你们,供各地在工作中借鉴。
商务部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