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944号建议的答复

  • 【法规文号】财预函〔2022〕第 21 号
  • 【法规类别】预算管理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2年6月13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2年6月13日
关联知识
李金莲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进一步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近年来财政部积极推进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通过逐步提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规模,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提高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支持地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08-2021年,中央财政逐年加大对云南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支持力度,资金规模从2008年的1.14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64.45亿元。2022年,中央财政已下达云南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65.51亿元,比上年增加1.06亿元。
 
  此外,中央财政不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完善相关转移支付办法,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等补助资金,加大对云南省的支持力度。一是均衡性转移支付。2022年,中央财政已下达云南省均衡性转移支付831.05亿元,同比增长15.1%,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民族地区转移支付。2022年,中央财政已下达云南省民族地区转移支付149.91亿元,同比增长16.1%,补助规模居全国首位。上述转移支付均为财力性转移支付,由中央财政下达到省,云南省可结合本地实际,统筹用于支持迪庆藏族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等方面。
 
  下一步,财政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研究完善有关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对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地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同时,指导省级财政部门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办法,合理优化省以下财力配置格局,进一步加大对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的财力支持,引导基层政府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预算司 010-68551144
 
  财  政  部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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