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425号建议的答复

  • 【法规文号】财预函〔2022〕第 126 号
  • 【法规类别】预算管理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2年6月13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2年6月13日
关联知识
李树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玉溪市抚仙湖保护治理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财政部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支持生态环保的政策体系,通过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资金,引导地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通过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对生态功能重要地区予以倾斜支持。近年来财政部通过逐步提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规模,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支持地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抚仙湖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江川区和华宁县之间,相关县(市、区)于2015年起,作为重点补助县域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2015-2021年,中央财政对云南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规模从22.71亿元增加到64.45亿元。2022年,中央财政已下达云南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65.51亿元,比上年增加1.06亿元。此外,2022年财政部修订《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明确省级财政部门分配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应重点支持中央财政补助范围内的地区。
 
  二是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加大对地方生态环境保护的财力支持。除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外,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也对地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给予支持。均衡性转移支付通过测算各地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对存在标准收支缺口的地区予以补助,具有内在的“自动补偿机制”。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地方因生态修复、环境治理等形成的减收增支会放大标准收支缺口,使获得的补助相应增加。2022年,中央财政下达云南省均衡性转移支付831.05亿元,同比增长15.1%,高于全国平均增幅。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均衡性转移支付为财力性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可统筹用于支持包括抚仙湖流域在内的生态功能重要地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
 
  三是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支持地方生态保护和修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十三五”时期,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启动实施了三批25个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其中,云南省抚仙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于2017年纳入第二批试点支持范围。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20亿元,支持云南省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切实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下一步,财政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逐步增加相关转移支付规模,继续完善转移支付方法,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转移支付力度,提高生态保护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支持地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同时,指导省级部门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办法,合理优化省以下财力配置格局,进一步加大对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的财力支持,引导基层政府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预算司 010-68551144
 
  财  政  部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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