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835号建议的答复

  • 【法规文号】财预函〔2022〕第 20 号
  • 【法规类别】预算管理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2年6月13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2年6月13日
关联知识
陈文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脱贫县国家重点水利水电项目县级税收留存分配比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统一与规范是处理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重要原则。如果分区域分行业实行差别化税收分成制度,单独提高国家重大水利水电项目所在民族地区和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的税收分成比例,或将部分中央分享的税收返还给这些地区,可能在一定时期内有助于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但从全局和长远来看,这种做法不符合统一规范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基本原则,也容易引起地区间攀比,引发人为操纵税源转移、侵蚀中央收入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不利于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和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
 
  对于民族地区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困难,中央财政主要在现行体制机制框架内,通过规范的转移支付给予支持。2022年,中央财政下达云南省民族地区转移支付149.91亿元,比上年增长16.1%,高于全国平均增幅;下达云南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65.51亿元,比上年增加1.06亿元;下达云南省均衡性转移支付831.05亿元,比上年增长15.1%,高于全国平均增幅。以上转移支付均为财力性转移支付,由中央财政下达到省,省级财政部门可统筹用于加大对包括南涧彝族自治县在内的财政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推动地方加快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当地巩固脱贫成果接续乡村振兴提供有效支撑。
 
  下一步,财政部将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转移支付办法,逐步增加转移支付规模,通过规范的转移支付方式加大对财力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同时,指导省级财政部门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优化省以下财力配置格局,加大对民族地区、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的财力支持,增强其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预算司 010-68551144
 
  财  政  部
  2022年6月13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