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876号建议的答复

  • 【法规文号】财资环函〔2022〕第 41 号
  • 【法规类别】企业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2年6月17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2年6月17日
关联知识
冯玉臻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建立健全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收悉,综合水利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从国家层面建立和推动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补偿机制、资金投入和重大项目工程的建议
 
  (一)关于由国家牵头,统一协调制定补偿协议,出台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建议。中央财政高度重视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20年,财政部牵头出台《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中央财政专门安排资金,对开展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成效突出的省份予以奖励,鼓励地方早建机制、多建机制,支持引导加快建立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出台后,根据地方反映由地方自主协商难以推动补偿机制落地的问题,财政部加大了协调指导力度,指导沿黄九省(区)财政部门召开推进会议,指导推动上下游开展协商合作,明确上下游牵头单位、补偿协议范本等事项。在政策的引导推动下,山东和河南、四川和甘肃分别在黄河干流建立了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中央财政对此专门安排了资金予以奖励。
 
  为做好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法律法规保障,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正研究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作出了专门规定。一是进一步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提出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统筹指导、协调和支持,推进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二是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的职责,提出流域沿线相邻省份人民政府应当加快签订行政区域间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同时,对于实践中面临的地方政府间合作机制建立难问题,提出上一级政府应承担协调职责。
 
  (二)关于针对设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基金等资金投入工具,国家出台具体引导性政策、指导意见,引导带动地方资金投入,激发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建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财政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设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基金,拟引导社会资本支持黄河流域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等工作,推动全流域高质量发展。代表所提建议在我们的工作中已有体现。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有关研究工作。
 
  (三)关于由国家实施一批水土流失治理重大工程的建议。2016年-2022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沿黄九省(区)水土保持中央资金259.6亿元,因地制宜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整治、新建淤地坝和拦沙坝、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万平方公里,在防治水土流失、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6月,水利部与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黄河流域淤地坝建设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四五”实施方案》(水规计〔2021〕182号)。代表所提意见在现有政策中已有体现。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指导沿黄各省(区)加快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加大水土保持支持力度。
 
  二、关于建议中央财政加大对黄河流域省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2021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从五方面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一是聚焦重要生态环境要素,完善分类补偿制度;二是围绕国家生态安全重点,健全综合补偿制度;三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推进多元化补偿;四是完善相关领域配套措施,增强改革协同;五是树牢生态保护责任意识,强化激励约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年来中央财政通过逐步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规模,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提高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支持地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22年,中央财政已下达沿黄省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355.56亿元,比上年增加33.73亿元;其中,下达内蒙古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39.06亿元,比上年增加1.01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为财力性转移支付,相关地区可统筹用于支持生态功能重要地区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等。下一步,财政部将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继续深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改革,研究完善有关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对地方的生态保护补偿力度,支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
 
  三、关于加强对横向生态保护补偿业务培训指导的建议
 
  为贯彻落实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有关政策,推动地方加快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财政部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和指导地方开展相关工作。如举办全国财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建设政策培训班,向地方详细讲解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政策、部署工作,培训期间,还分别召开了长江、黄河、其他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座谈会,听取地方意见建议,指导、协调流域上下游地区加快机制建设。下一步,财政部将结合代表所提建议,继续加大宣传讲解力度,增强理念认识,提升地方政府主观能动性,加快推进完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
 
  010-61965567
 
  财  政  部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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