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网上申领增值税发票事项的通知

  • 【法规类别】地方法规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23年1月10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市级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3年1月10日
关联知识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因发票印制厂家2023年1月17日至1月27日期间暂停运送发票,且快递物流配送放假。建议您提前关注发票结存并做好购票申请,备足所需票量。请于1月17日16:00前提交申领发票申请,以便在节前妥善接收到发票派件;如条件允许,请您尽量领取和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网票中心正常运行至1月20日,为您做好咨询答疑及异常处理。系统将于1月28日0:00时开放申领,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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