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发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京张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提案》收悉,综合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支持力度,尽快签订新一轮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的建议
中央财政高度重视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在提高资金支持力度方面,2018年,河北省同北京市签订了潮白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中央财政通过水污染防治资金累计安排河北省奖励资金9亿元,支持上游加大流域保护治理力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以地方为主。根据现有的地方政府间签订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情况来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以上下游关系界定补偿方和受益方,以同一流域水质、水量等为考核依据,由上下游地方政府通过自主协商方式确定补偿资金支持力度。
目前,第一期潮白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已到期,北京市水务局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已就新一期协议中总氮防控目标、补偿标准、补偿基准和补偿规模等重点内容进行了多轮沟通,研究制定了《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草案)》。后续,河北省可充分利用现有支持政策及借鉴前期成功经验,与北京市加强沟通,推动签订潮白河流域新一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补偿机制建立后,中央财政将积极研究相关奖励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地方的督促指导力度,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多元化补偿方式,推动建立高效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上下游共抓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
二、关于尽快签订新一轮京张对口帮扶协议的建议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的支持和指导下,北京市、河北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调整东西部协作结对关系的工作部署,将后续帮扶工作纳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统筹推进,持续加强省际联动,协同开展帮扶规划编制。北京市扎实做好对张家口市和承德市的帮扶支援工作。2021年,北京市支援合作办会同河北省乡村振兴局组织结对区县开展了项目资金、产业合作、干部人才、携手奔小康等工作收尾交接,圆满完成了阶段性任务,有力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下一步,按照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要求,北京市将继续做好对张家口市和承德市的帮扶支援工作,会同河北省完成帮扶规划编制。
三、关于加快建立官厅水库上游永定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建议
官厅水库上游永定河流域涉及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四省(区、市),是建设首都水源涵养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官厅水库上游永定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对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拱卫首都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中央有关部门会同相关省份前期已就永定河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开展了大量工作。2018年,水利部与相关省份水务(利)部门签署《永定河生态用水保障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在确保永定河生态用水的水量、水质等方面的责任义务。2020年以来,财政部同北京市财政局等就开展永定河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相关情况进行了多次沟通,并对相关业务加强指导。2021年,财政部专门赴永定河以及上游桑干河开展实地调研,积极推动永定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等方面工作。近年来,北京市与河北省等上游省区密切沟通、交流,协商建立补偿机制事宜,基本摸清了水量、水质、泥沙以及各方诉求情况。在此基础上,北京市、河北省拟就官厅水库上游永定河流域水源保护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工作计划。目前,北京市水务局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共同牵头,正在就生态保护补偿相关事宜进一步开展协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以地方为主。河北省可充分利用现有政策以及借鉴潮白河、引滦入津成功经验,加强与北京市沟通协商力度,积极探索建立长期稳定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机制后,中央财政将积极研究相关奖励政策。
四、关于积极探索实施大气等其他生态环境要素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的建议
生态环境具有外溢性,为解决跨区域生态环境问题,协调好区域之间的利益和关系,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目前主要在流域上下游开展。生态环境其他要素,例如大气也具有污染跨区域转移问题,但其转移机理远比流域复杂。据了解,部分地区如山东等省正在积极探索在大气等其他生态环境要素领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我们考虑,区域之间可积极探索,加强沟通,大胆创新,研究采取污染跨境监测、溯源等措施,明确补偿标准、建立补偿机制,为今后在全国推广积累经验。2021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将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明确要求进一步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该意见有关精神,不断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研究,不断拓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领域,指导各地在大气等其他生态环境要素领域积极开展探索工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
010-61965567
财 政 部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