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法规文号】工信部联通装〔2022〕第 187 号
  • 【法规类别】部令
  • 【法规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日期】2023年1月18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3年1月18日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能源、邮政、药监、矿山安全监管、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
 
  现将《“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卫生健康委
  应急部
  市场监管总局
  能源局
  国防科工局
  邮政局
  矿山安监局
  药监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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