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相关情况公示

  • 【法规类别】地方法规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23年3月3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市级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3年3月3日
关联知识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规定,现将天津市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2022年度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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