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14个部门关于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探索形成的成熟经验做法的函

  • 【法规文号】商贸函〔2017〕第 840 号
  • 【法规类别】工作通知
  • 【法规来源】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26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7年10月26日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跨境电子商务等外贸新业态发展。2015年3月和2016年1月,国务院分两批批准设立杭州、天津等13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两年多来,在各部门和地方共同努力下,13个综试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初步建立起一套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体系,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有力支撑了外贸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017年9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第187次常务会议决定,将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和线下产业园区“两平台”及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风险防控等监管和服务“六体系”等成熟做法面向全国复制推广。现将上述成熱做法的说明和具体举措印发,供各地借鉴参考。另请各地结合实际,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制度、管理和服务创新,积极探索新经验,推动跨境电商健康快速发展,为制定跨境电商国际标准发挥更大作用。
 
  附件:
 
  1.“六体系两平台”主要内容
 
  2.各综试区探索形成的成熟经验做法
 
  商务部
  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邮政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7年10月26日
  附件1:
 
  “六体系两平台”主要内容
 
  “六体系两平台”是跨境电商发展的基础框架。六体系包括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电商诚信、统计监测和风险防控体系,提供了涵盖跨境电商全流程、各主体的管理和服务。两平台包括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线下产业园区平台,提供了综试区建设的软件和硬件条件。实践证明,“六体系两平台”实现了政府与市场、部门与地方、线上与线下的有效结合,调动了各参与方积极性,催生了跨境电商生态圈。
 
  一、“六体系”主要内容
 
  信息共享体系,将实现企业、服务机构、监管部门等信息互联互通,解决了企业无法通过一次申报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的问题
 
  金融服务体系,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电商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小额融资、在线保险等一站式金融服务,解决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智能物流体系,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和现有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构建物流智能信息系统、仓储网络系统和运营服务系统等,实现物流运作各环节全程可验可测可控,解决了跨境电商物流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
 
  电商诚信体系,建立跨境电商诚信记录数据库和诚信评价、诚信监管、负面清单系统,记录和积累跨境电商企业、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及其他综合服务企业基础数据,实现对电商信息的“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解决了跨境电商商品的假冒伪劣和商家诚信缺失问题。
 
  统计监测体系,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中心和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方法,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咨询服务,解决了跨境电商无法获取准确可靠统计数据的问题。
 
  风险防控体系,建立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处置机制有效防控综试区非真实贸易洗钱的经济风险,数据存储、支付交易、网络安全的技术风险,以及产品安全、贸易摩擦、主体信用的交易风险,确保了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易安全和商品质量安全。
 
  二、“两平台”主要内容
 
  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坚持“一点接入”原则,与商务、海关、税务、工商、检验检疫、邮政、外汇等政府部门进行数据交换和互联互通,在实现政府管理部门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同时,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物流快递、金融等供应链服务。
 
  线下产业园区平台,采取“一区多园”的布局方式,有效承接线上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功能,优化配套服务,打造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圈。
 
  附件2:
 
  各综试区探索形成的成熟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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