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省级项目明细分配计划的公示

  • 【法规类别】地方法规
  •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27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省级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6年10月27日
关联知识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2016年内外经贸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省级项目明细分配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28日-11月3日(7天)。如对安排计划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2016年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省级项目资金安排表
 
  联系人:省商务厅 成学洋 020-38819924
 
  省财政厅 符 特 020-83170438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10月27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