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农〔2023〕第 11 号
  • 【法规类别】农业财务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3年4月7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3年4月7日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规范和加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此前印发的《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25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24号)同时废止。
 
  附件: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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