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核定工作,前期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明确了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该政策将于2023年6月30日执行到期。为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合理调节房地产开发收益,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税收管理,充分发挥土地增值税的调控作用,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制发《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核定有关事项的公告》,继续延续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核定政策。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5月1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联系人: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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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