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法规类别】工作通知
  • 【法规来源】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23年6月12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3年6月12日
关联知识
  为加强成品油流通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国内流通秩序,商务部研究起草了《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网址:www.mofcom.gov.cn),进入首页“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ciie_zs@mofcom.gov.cn
 
  4.传真:010-85093284
 
  5.信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消费促进司,邮编:100731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1日。
 
 
  商务部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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