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延长境外游艇临时进出海南省东营等8个非开放水域期限的批复

  • 【法规文号】琼府函〔2023〕第 84 号
  • 【法规类别】地方法规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23年7月15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省级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3年7月15日
关联知识
海南省口岸办公室:
 
  你办《关于继续延长我省东营等8个海上游览景区对境外游艇临时开放期限的请示》(琼口岸〔2023〕7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国发〔1985〕113号),按照《海南省对境外游艇开展临时开放水域审批试点工作流程》,同意继续延长境外游艇临时进出我省东营、博鳌、石梅湾神州半岛、海棠湾、南山、龙沐湾、棋子湾和临高角等8个海上区域,期限自2023年7月16日至2024年1月15日。
 
  你办应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临时进出我省8个水域的境外游艇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军方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境外游艇管理等工作,提前报告船舶进出港动态,确保船舶安全。
 
  附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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