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老字号复核结果的公示

  • 【法规类别】工作通知
  • 【法规来源】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23年7月31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3年7月31日
关联知识
  根据《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和《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优中选优”的工作原则,实施“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文物局等5部门组织对已有中华老字号开展复核,经企业自查、地方初核、专家评审,形成了中华老字号复核结果,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与商务部流通发展司联系。
 
  联系人:王义涵
 
  电 话:010-85093776
 
  传 真:010-85093795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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