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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公告2015年4号《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公告〔2015〕第 4 号
【法规类别】
金融财务
【法规来源】
财政部
【发布日期】
2015年2月28日
【法规效力】
现行有效
【法规级次】
中央
【重要级别】
重要
【执行日期】
2015年3月29日
关联知识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领域试点行政和解制度。为规范行政和解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制定了《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29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财政部
2015年2月28日
附件:
《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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