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问题的批复

  • 【法规文号】国税函〔2009〕第 387 号
  • 【法规类别】土地增值税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09年7月17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9年7月17日
关联知识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问题的请示》(桂地税报[2009]13号)收悉。
 
  鉴于广西玉柴营销有限公司在2007年10月30日将房地产作价入股后,于2007年12月6日、18日办理了房地产过户手续,同月25日即将股权进行了转让,且股权转让金额等同于房地产的评估值。
 
  因此,我局认为这一行为实质上是房地产交易行为,应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
  2009年7月17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