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家居焕新消费季”活动的通知

  • 【法规类别】工作通知
  • 【法规来源】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23年8月31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3年8月31日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落实落细,激发家居行业市场活力,释放家居消费潜力,商务部将组织开展“家居焕新消费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根据“2023消费提振年”总体安排,于2023年9—12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居焕新消费季”活动。广泛动员行业协会、家居卖场、家居产品和家装企业、电商平台、金融机构、新闻媒体等各方积极参与,统筹城乡,线上线下联动,丰富家居消费场景,提升家居消费供给,营造浓厚消费氛围。“家居焕新消费季”启动仪式将于9月初举办,同时支持各地组织N场地方站活动。
 
  二、活动重点
 
  (一)突出“大家居”和场景创新。覆盖家电、家具、家纺、家装等家居行业全领域,举办购物节、嘉年华、下乡展销、电商直播节、家居设计大赛、装修技能大赛等各类活动,推出切实优惠措施和优质放心服务,满足城乡居民多元化、多层次消费需求。
 
  (二)聚焦绿色智能适老等领域。鼓励各地组织开展绿色、智能和适老家居消费主题活动。支持家居卖场、电商平台设立老年用品销售专区专柜,设置智能家居体验馆、品质家居生活馆等体验式消费场景,打造旧房装修和局部改造样板间,推出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套餐,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
 
  (三)发挥家居特色产地优势。结合本地产业特色,举办陶瓷、卫浴、门窗、地板、照明、管材等专题活动,集聚产业链上下游资源,促进产供销对接,以优势产品为抓手,立足本地、辐射周边,带动局部改造、全屋装修等消费。
 
  (四)强化展会引领带动作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举办家居类专业展会,展示家居领域前沿技术和产品,扩大优质家居产品供给,配套举办促消费活动,打造“逛展会、买家居、享体验、品美食”等商旅文体融合消费场景。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抓好家居消费对恢复和扩大消费、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意义,在“2023消费提振年”总体活动框架下,与全年其他促消费活动做好统筹衔接,立足本地产业特色、消费热点和增长潜力点,精心策划组织本地“家居焕新消费季”活动,项目化清单化推动各项任务逐项落实。同时,要加强活动安全管理,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压实各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类活动安全有序。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要结合居家适老化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等现有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出台针对性举措,支持城乡居民更换或新购家居产品、开展旧房装修。
 
  (三)加大活动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及各类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报道,发布活动安排和相关政策,引导绿色、健康、智能、适老等消费理念,倡导诚信兴商规范经营,营造放心、舒心、暖心的消费环境。
 
  (四)做好成效总结。各地要持续跟踪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活动经验做法和企业创新实践案例,并及时报送商务部。加强与统计部门沟通协调,发挥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作用,定期掌握活动数量及参与企业、品牌数量,结合支付机构交易数据、重点家居企业销售数据、家具建材家电等品类社零数据等,多维度反映活动成效。
 
  请各地于9月15日前报送本地拟开展的重点活动和重点参与企业(详见附件),我们将择优纳入“家居焕新消费季”重点活动名录。有意向组织开展“家居焕新消费季”地方站活动的地方,请及时联系商务部。
 
  联系人:消费促进司 崔文嘉、宋松
 
  电话:010-85093829/3830
 
  邮 箱:cuiwenjia@mofcom.gov.cn
 
 
  商务部办公厅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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